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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简则

《黑龙江气象》是由黑龙江省气象局主管,黑龙江省气象学会主办的综合性科技期刊。创刊于1984年,季刊,国内外公开发行。本刊主要刊登气象各分支学科的新理论、新技术及其应用的研究论文、技术总结、调研报告、综合评述、反映国内外最新气象科技信息、气象科普知识、气象工作研究等方面文章。


来稿要求


1.文章论点明确、论据充分、论证严谨、文字精炼、数据可靠、图表准确清晰。每篇文章一般不超过5000字。文稿项目包括:题目、作者姓名、作者单位、联系电话、邮政编码、摘要(100~300字)、关键词(3~8个)、正文、参考文献,英文题目、英文作者姓名及单位、英文摘要、英文关键词,第一作者简介,基金项目及批准号。


 2.文稿中图、表要精选,随文出现(先文后图表)。图尽量采用黑白线条图,坐标图要标明纵、横坐标的物理量和单位,注明图号、图题和有关量的单位;表格采用3线表,注明表号、表题和有关量的单位。


3.数学公式及符号必须清楚无误。物理量、计量单位和符号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外文字母和符号注明文种、大小写、正斜体、黑白体,上下角标的字母、数码、符号和位置高低必须注明。   


4.标点符号按1990年3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规定使用。


5.参考文献著录格式采用顺序编码制,文献序号以文中出现先后顺序编排。参考文献引用作者亲自阅读过的、公开发表的文献,非公开出版物或尚未正式出版的文献资料请勿引用。参考文献录入格式参见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6.综合性论述、理论研究、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文章,作者不超过3人;总结性、一般论述性文章,作者不超过2人;工作经验、操作与维修技巧、科技常识等文章,独立作者。论文的其他参加人员可在致谢中列出。


7.请勿一稿多投。本刊一般不退稿,若6个月内未见刊用通知,可自行处理。


8.编辑部对录用稿有权进行删改处理,不同意本刊修删者请书面声明。


9.本刊不收取版面费,印刷出版后一次性支付相应的稿费,本刊所付稿酬包含光盘版稿酬和刊物内容上网服务报酬,不再另付,并赠送2册期刊。


10.来稿请寄:《黑龙江气象》编辑部(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30号,邮编:150001) ;


电话:0451-82659476;


E-mail:hljqx1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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